(2008年4月11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苍山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李玉廷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8年全县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2008年全县财政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和部门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正确处理了收入规模与上级转移支付政策的关系,集中财力保工资、保重点、保项目支出,符合我县实际,体现了“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的原则。会议要求,县政府在2008年的财政工作中要严格执行这一预算,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于预算的具体执行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将在适当的时候听取县政府的汇报。